【業界新聞】訪全聯會張彼得理事長、黃群宸執行長 淺談驗光所收費標準之擬定


前言 在8 月2 號的《中國時報》上,以聳動的標題「眼鏡行設驗光所不到一成」,來報導在《驗光人員法》通過兩年多後的今日,驗光所設置比例仍低的消息。報導中提到:「新北市驗光師公會統計,全市登記執業的驗光人員共388 人,其中包含驗光師191 人、驗光生197 人,僅有91 間合格的驗光所,全市登記立案的眼鏡行破千間,合格比率不到1成。」衛生局表示今年已接獲五件檢舉案件。此項新聞的發布,揭開一個許多眼鏡行暫時不想面對的事實⸺設立驗光所是期盼永續經營必須完成的任務!既然驗光所在未來的執業生涯舉足輕重,那麼當務之急,便是在相關單位的協助下,使和驗光所相關的一切配套逐步完善,而擬定驗光所收費標準,便是其中一項重要的環節。
驗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(以下簡稱全聯會)成立至今剛滿兩個月,時間雖短,但投入相關工作已是不遺餘力。日前全聯會發布一份〈驗光所檢測項目建議收費金額〉,供各地方公會參考,引發同業的關心與討論。《當代眼鏡雜誌》特地訪問理事長張彼得先生和執行長黃群宸先生,針對此一議題進行說明。
> 《驗光人員法》第二十一條(收費標準) >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之標準,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之。 >驗光所收取費用,應開給載明收費項目及金額之收據。驗光所不得違反收費標準,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。
### 擬定〈驗光所檢測項目建議收費金額〉之背景
依據《驗光人員法》,「驗光所收取驗光費用之標準,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定之。」顯示在地方自治的精神下,未來驗光所的收費標準並非全國統一,而是由各地主管機關自行核定。那為何全聯會要先提出這一份〈驗光所檢測項目建議收費金額〉呢?張理事語重心長地說:「所謂全國聯合會,便是要協助各地公會去進行地方不易做到的事。目前各地驗光師、生公會創立時間都不長,幾乎所有的理事長都希望由全聯會先提出一份可供參考的方向,避免未來各地標準相差懸殊,全聯會自然義不容辭。」可知在各地公會的促請下,全聯會廣泛收集各縣市相關眼科院所資料、健保請領點數、眼鏡公司之收費狀況等,並公開邀約全台十一校視光系代進行交流( 除中山醫大、亞洲大學外,共九校視光系代表與會),並考量驗光所之實務需求,進而提出這份參考版本。全聯會也成立「持續教育與學分認證委員會」,成員為各校視光系推派之代表,尊重校方專業共同為驗光人員付出。

### 這份標準僅供參考,並非最終版本
自從全聯會的版本提出後,同業間有許多討論聲浪,綜觀各方意見,可概分為「對項目增減的提議」、「對分類方式的歧見」、「對日後課稅的憂心」等幾部分。執行長黃群宸說,這份標準僅供參考。未來地方公告的版本並不會有如此的分類方式,而是逐條列出,現在的分類是為了便利地方公會辨識。除了主軸的自覺式、他覺式外,其他的檢查項目針對四大收費組合的便利,將其穿插於I、II 大項內⸺「全聯會並沒有決定收費標準的權力」執行長多次強調。依據目前的程序,各地區驗光師生公會可以此為基礎,進一步和理監事等幹部及會員進行溝通、討論,再提出符合地方期待的版本送交當地主管機關審查。主管機關有自己的精算公式和必經的行政程序,在審查通過之後,才能核准實施並公告。「各地的驗光人員若對收費項目或金額有不同的看法,可立即向所屬公會反應,最終的版本應由地方自行訂定」,黃群宸先生說。
### 檢測項目考量多數驗光所的需求,非以此為限
正因為這份〈驗光所檢測項目建議收費金額〉是供各地參考的「初版」,所以全聯會在制定時,考量了普遍性和一般性,是以多數驗光人員可能接觸到的項目、和法規允許的執業範圍為限。執行長強調:「這份收費標準建議是為了符合大多數驗光人員的期待,我們從原本的一百多項刪減到剩下幾十項。無論費用或者項目,全聯會不能偏袒特定對象」。未來同業在執業時,若該驗光所有特殊的儀器或專業技能,可執行收費標準中沒有的項目,仍然是可行的,只要自行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獲准即可。
### 未來審核通過之收費標準為各區收費上限
對於眾人憂心的驗光收費問題,張理事長解釋說:「未來各地主管機關審核通過的收費金額,為該地區的收費上限,但不是規定大家一定要按照這個金額收取費用。驗光所若要執行免費驗光(或將費用內含在配鏡中),也是可以的;反之,若有高階的驗光所,收費欲超過此上限,可以自行準備資料向主管機關報備,核准後即可收費」。由此可知,即使未來有收費標準,每一家驗光所仍可憑藉著自己的專業能力和優勢收取不同的費用。
張理事長也提醒同業,雖然現階段的驗光所幾乎都是眼鏡店附設的,但驗光人員的未來不該侷限於此。大家應一同努力,讓未來能夠有憑藉著驗光專業獨立營運的驗光所誕生,讓民眾認同驗光人員的專業實力,進而提高社會地位和自我價值。

若您對此議題有任何看法,歡迎到《當代眼鏡雜誌》粉絲頁與我們互動喔!

Copyright © 1984-2023 Modern Paper Design. All rights reserved. 摩登出版社/當代眼鏡雜誌.